专家视点|山东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分析及对策

山东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综合分析
 
山东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综合分析从科技成果的源头、培育和促进转化等方面看,山东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发展现状如下:
1.从科技源头上保证了海洋科技成果产出,但成熟度不够。山东集聚优势资源获取的海洋科技国拨经费一直保持稳定的增长,“十二五”获得国拨经费中海洋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领域分别比“十一五”增加了85% 和57.8%,重点推动了海水养殖、水产品加工、海洋化工、生物药物、海洋新材料、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等产业的发展。从《国家海洋创新指数报告2016》来看,山东的区域海洋创新指数仅次上海,位列全国第二,经费和人力投入强度位列全国第五,以专利论文为主要指标的成果产出位列第三。但从《中国区域科技创新评价报告2016—2017》来看,山东高新技术产业化位于全国第13 位(比2015年下降3位),反映出山东高新技术产业化不足。
从高校和科研院所来看,山东高校、院所更注重人才培养和教育,但在成果产出上,一般科技人员还没有形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科研模式,授权专利数的投入量迅速增加但能够转化专利成果却有限;另外,对横向项目没有实现评价认可,成果转化到企业后的利益保障机制相对欠缺,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科研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从项目支持来看,目前科技计划鼓励技术创新,促进新技术、新发明的项目多,但在实际应用中提升改良技术对产业化支撑作用更大,但从事这一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少。从投入项目的类型和经费资助力度来看,国家和地方都偏重于基础研究,而对后期的技术集成、技术推广方面支持偏少。在发达国家,从基础研究到技术开发再到产业化,投资的比例通常是1 ∶ 10 ∶ 100。
从海洋研究的特点来看,海洋环境具有独特性,从陆地模式到海洋模式,在技术领域往往是推翻重来,产出的成果往往具有局限性(用户有限)、独有性(批量小、品种多)等特有属性,这决定了海洋技术的研发需要常年积累,科技成果转化需要稳定投入和试错容错机制。
2.政府不断加强软环境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但与先进省份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山东不断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环境,加大政策落实力度,进一步营造了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环境。破除体制性障碍,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科研院所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框架内统筹考虑单位、人才及团队的长远发展,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自主决定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自主制定奖励科研人员的激励方案,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可按不低于10%的成果转化收益用于机构绩效奖励,科技成果转化业绩可作为职称职级晋升的条件。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
青岛、烟台在法人治理、政策配套、技术市场服务和网络平台等方面打造了“青岛模式”“烟台模式”,极大地促进了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从《国家海洋创新指数报告2016》来看,山东拥有良好的海洋创新人才环境和政府资金环境,创新环境分指数位列全国第一。
但在思维观念、软环境上,山东与南方地区先进省份还存在差距。从本文调研情况看,各单位横向项目数量都呈现明显的下降态势,一方面受制于政策界定不清、缺乏细则,不知如何实施,另一方面受制于改革环境下的求稳观念。此外,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措施、人才吸引、转化收益政策上,山东对基数和范围的控制相对严格。山东没有高校、院所创办企业的政策环境,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科技咨询服务类税费负担相对较重,科技人员将成果在山东转化后到手的收益大约占46%,而在江浙地区能达到86%。除此之外,人员思想相对保守,新模式开展容易受到局限。
3.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多主体促进成果转化,但资源整合配置还需加强。山东重视海洋科技对产业的拉动作用,对科技研发主体实现多方位、分层次的引导,在一定程度上有力地促进了海洋科技成果的落地转化。分领域促进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集群发展,辐射带动作用日渐凸显。山东拥有的12 家国家海洋技术转移中心,在海洋生物、海洋仪器仪表、海洋新材料、海洋工程和海水养殖、海藻纤维新材料等领域,在资源统筹共享、规范化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专业技术转移体系,有效促进了海洋技术在本地转移转化;山东搭建的23 家海洋领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聚集骨干企业500 余家,拥有上下游配套企业超过1 000 家,打造了海洋企业“抱团、聚力”发展的新模式。
但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来看,成果转化并不是简单的技术交易就能实现落地,而是需要一批职业化、专业化、系统化、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来做全过程的服务。建立具有独立法人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配备专业的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队伍是国外高校通用的做法。山东大部分高校、院所目前没有建立专业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人员多为普通管理人员,难以对一项科研成果作出比较准确的技术价值、开发价值、企业需求、市场预测等分析判断。
从促进产业成果转化平台看,山东资源配置和优势集中在海洋生物高效健康养殖、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海洋装备制造三大领域,产学研合作转化模式相对成熟,但目前产业技术联盟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缺乏明确的合作任务或坚强有力的政府或协会支持。
从科技与经济结合的载体- 企业来看,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约为0.9%。重视科研投入,加快成果转化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创新性、巩固行业地位。青岛双瑞是腐蚀控制、电解制氯、船舶压载水、海水淡化四大领域的国内领先、国际一流高新技术企业,年均科研投入利润达75%,每年有十几个内部项目累积滚动支持,2017 年成功获得USCG 型式认可证书,成为亚洲首家、全球第4 家获此证书的船舶压载水管理系统生产厂商。但山东不少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偏低,在带动高校、科研机构以及金融、投资等机构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的驱动不足,尤其是吸收高新技术的能力与动力不足。
对策建议

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有其自身的本质特征和发展规律,有赖于海洋科技资源网络中多要素的组合、创新链条上多环节的衔接以及服务体系中多元主体的协同。按照“点上突破、线上加强、面上展开”的原则,针对山东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探索的现状以及海洋产业特有属性,提出建议如下。
1.不断完善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环境
加强科技引导,既要重视源头基础研究、重视人才培养和教育,又要注重科技和海洋产业的结合。加大围绕地方经济和市场需求为导向的计划项目支持力度,加强技术提升改良、技术集成、推广、产业化培育项目的支持力度。探索股权投资、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市场化手段,推动创新券政策在海洋领域实施。提升政策和培育优化环境,出台科技成果转化政策配套细则。组织、人事、科技、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出台政策解决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实施难问题;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指标列入人才评价指标实施,加强人才引进、人才激励、人才培养政策,营造愿意去研发新技术的社会和科研环境,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机制;对科研成果落地合作形式、利益分配出台宏观指导意见,明晰相关政策、激励机制和合作保障机制,建立科学家与企业家的对接及互信机制;对海洋领域行业优势企业鼓励优先配套内部企业产品、价格遵守市场规律,鼓励社会优先试用、选用国产产品;重点扶持初创公司,从税收和政策方面给予优惠措施。
2.培育海洋技术转移服务专业机构和人才
引导建立一批职业化、专业化、系统化、市场化的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对海洋科技成果转化进行全过程服务。支持大学和企业共建培养人才模式,地方大学学科设置考虑地方产业需求,增加对行业的支撑体量。引导和鼓励高校、院所建立
专业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推进高校、院所探索新模式。完善科技中介机构,多元化中介形式;推动建立“技术交易+ 电子商务”中介形式,拓宽融资渠道,打造区域科技金融平台,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探索让科研队伍中一部分人专业从事科研成果转移转化,采取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用人机制;由政府统一培训科技成果转化专门人才并选派到高校兼职,多渠道、多方式吸引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加入到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
3.推进研发与转化资源共享平台建设
       围绕区域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发展需求,通过整合内外部创新资源,强化科技、资金、人才等领域的全面合作。搭建海洋区域技术转移综合服务平台,促进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龙头企业探索建立海洋领域高科技产业园区,打通整个链条的技术、实验资源、资金、人才流动渠道,探索快速、大量承接科技成果的模式,打造标杆性的创新驱动产业项目。组织具有较强研究开发和综合实力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参与建设海洋研发转化平台,旨在通过建立工程化研究、验证的设施和有利于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机制,培育、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搭建产业与科研之间的桥梁,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搭建国家级海洋科技成果中试转化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广泛吸纳社会资本进入,为平台内支持中试转化的企业提供税收减免政策、扩大贷款贴息的适用比例,引导信贷资金支持中试转化、探索赋予海洋产业联盟一定的职能,发挥出更有效的作用。


文章来源:节选自《海洋领域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研究》,原刊于《科技管理研究》2019年15期

作者:黄博,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代仁海,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徐科凤,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何乃波,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科研协调部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