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HYCR2019060 |
乳山市2019010号 海域使用权出让 |
300元/公顷·年 |
2019.4.24至 2019.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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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 ||||||
出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乳山市海洋发展局 | ||||
住 址 | 乳山市府前路4号 | |||||
机构类型 | 机关法人 | |||||
二、出让海域使用权基本情况 | ||||||
出让海域使用权基本情况 |
标的海域名称 | 乳山市2019010号海域使用权 | ||||
标的海域所在地 | 乳山市 | |||||
项目性质 | 经营性 | |||||
使用类型 | 渔业用海 | |||||
用海方式 | 开放式养殖(筏式养殖) | |||||
宗海面积 | 197.1795公顷 | |||||
出让年限 | 10年 | |||||
标的海域坐标 |
①36°47′42.994″N 121°48′10.044″E ②36°47′42.994″N 121°49′06.139″E ③36°48′28.993″N 121°49′06.139″E ④36°48′28.993″N 121°48′10.044″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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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海域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该标的海域位于徐家镇以南,无用海权属争议。 | |||||
出让海域使用权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 | 乳山市人民政府 | ||||
批准内容 | 乳山市2019001号—2019015号海域使用权出让方案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300元/公顷·年 | ||||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
海域使用金按照成交价格逐年缴纳。每年度根据出让方要求及时缴纳本年度海域使用金。 | |||||
出让其他条件 |
(1)竞得人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在使用海域过程中不得改变海域用途; (2)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费、海域使用论证费等交易相关费用及出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3)竞得人需按照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办理海域使用论证手续,提交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通过专家评审后,按照成交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缴纳第一年度的海域使用金,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海域使用权证书)。逾期未办理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项目出让交易相关费用后上缴财政。 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表)未通过专家评审的,取消出让成交结果,扣除项目出让交易相关费用后退还竞得人的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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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竞买人必须是单位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单位法人须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含1亿元),须提供商业金融机构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资金证明;自然人须提供商业金融机构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资金证明。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2万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以实际到账为准 | |||||
四、公告信息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方的,该意向竞买方即为竞得人;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方的,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价起始价为挂牌价,增价幅度为15元/公顷•年或其整数倍。 | |||||
联系信息 | 联系人 | 赵经理 | ||||
联系电话 | 0535-6886261/6885556 | |||||
传真 | 0535-6885556 | |||||
邮箱 | zhaojie@ympre.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