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告
东营市河口区2019065号海域使用权出让
  • 项目简介
  • 交易规则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HYCR2020004 东营市河口区2019065号海域使用权 225元/公顷·年 2020.1.13至2020.2.1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出让方
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 东营市河口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机构地址 东营市河口区黄河路164号
机构性质 机关
二、出让海域使用权基本情况
出让海域使用权
基本情况
标的海域名称 东营市河口区2019065号海域使用权
标的海域所在地 东营市河口区
项目性质 经营性
使用类型 渔业用海
用海方式 开放式养殖
宗海面积 135.5370公顷
出让年限 10年
标的海域坐标 1    38°17'49.000"N    118°15'39.000"E
2    38°17'50.764"N    118°17'23.827"E
3    38°18'25.270"N    118°17'23.372"E
标的海域简介和
重大事项披露
       1.标的海域位于河口区新户镇北部海域,不存在权属纠纷。
       2.每宗海域各自为出让独立单元。
出让海域使用权
行为批准
批准单位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
批准内容 东营市河口区2019062号—2019065号
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25元/公顷·年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海域使用金按照成交价格分年度缴纳。
出让其他条件        (1)竞得人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在使用海域过程中不得改变海域用途;
       (2)出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其他应付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3)竞价结束后,竞得人与河口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需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提交海域使用申请书、宗海图、资信证明材料,支付出让交易相关费用;竞得人需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按照成交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缴纳第一年度海域使用金,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海域使用权证书)。逾期未办理的,河口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有权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项目出让交易相关费用后上缴财政。上述事项办理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受让方资格条件        1.竞买人必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企业法人须在出让公告发布日(不含当日)前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含5000万元)以上(以营业执照载明的内容为准)。
       3.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在出让公告发布日(不含当日)前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括海水养殖或水产养殖等内容(以提交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载明的内容为准)。
       4.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须提供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公告期内出具的单个账户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资金实力证明材料;自然人须提供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公告期内出具的单个账户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资金实力证明材料。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0万元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前,以实际到账为准
四、公告信息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到期撤牌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方的,该意向竞买方即为竞得人;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方的,进行网络竞价,竞价时只对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进行竞争,竞价的增价幅度为15元/公项·年或其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联系信息 联系人 赵经理
联系电话 0535-6886261/6885556
传真 0535-6885556
邮箱 zhaojie@ympre.com
 

交易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