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告
东营市河口区2020001号海域使用权出让项目挂牌公告
  • 项目简介
  • 交易规则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HYCR2020095 东营市河口区
2020001号海域
使用权出让
225元/公顷·年 2020年5月8日至
2020年5月27日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 东营市河口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机构地址 东营市河口区黄河路164号
机构性质 机关
二、出让海域使用权基本情况
标的海域名称 东营市河口区2020001号海域使用权
标的海域所在地 东营市河口区
用海性质 经营性
基本用途 渔业用海
用海方式 开放式养殖
宗海面积 182.5311公顷
出让年限 10年
标的海域坐标 1  38°11′20.311″N    118°46′02.889″E
2  38°11′13.826″N    118°46′17.874″E
3  38°11′10.586″N    118°46′27.031″E
4  38°11′02.523″N    118°46′59.797″E
5  38°10′59.468″N    118°47′20.495″E
6  38°11′43.627″N    118°46′59.024″E
7  38°11′53.858″N    118°46′16.893″E
标的海域简介和
重大事项披露
标的海域位于河口区106海域,不存在权属纠纷。
出让行为批准单位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
出让行为批准内容 东营市河口区2020001号—2020002号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要求
挂牌价格 225元/公顷·年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海域使用金按照成交价格逐年缴纳。竞得人在《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的期限内缴纳第一年度海域使用金,其余年度于每年公历3月1日前缴纳海域使用金。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方的,该意向竞买方即为竞得人;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方的,进行网络竞价,竞价时只对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进行竞争,竞价的增价幅度为15元/公项•年或其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出让其他条件        1.出让方应付的交易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2.竞价结束后,竞得人与河口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需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提交海域使用申请书、宗海图、资信证明材料,支付出让交易相关费用;竞得人需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按照成交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缴纳第一年度海域使用金,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海域使用权证书)。逾期未办理的,河口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有权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项目出让交易相关费用后上缴财政。上述事项办理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3.海域使用权人未按规定及时缴纳海域使用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缴纳款项的1‰缴纳滞纳金,延期缴纳海域使用金超过2个月的,河口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报经区政府同意后依法收回其海域使用权。
在海域使用权人使用海域过程中,遇国家和省、市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发生调整,调整后的标准高于本征收标准的,自调整次年起,按照调整后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重新计算和缴纳。
       4.竞得人在使用海域过程中不得改变海域用途。
       5.竞买方以弄虚作假、串通压价等非法手段扰乱海域使用权出让活动,经查属实的,河口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可依法取消其竞买资格,已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法由责任人赔偿。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 10万元/宗
保证金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前,以实际到账为准。
受让方资格要求        竞买人必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四、其他信息
挂牌公告期 20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到期撤牌
联系人 赵经理
联系电话 0535-6886261/6885556
传真 0535-6886633
邮箱 zhaojie@ympre.com

交易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