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告
威海市区2020013号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出让项目挂牌公告
  • 项目简介
  • 交易规则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HYCR2020111

威海市区2020013号
养殖用海
海域使用权出让

500元/公顷·年

2020年10月12日至

2020年10月31日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

威海市海洋发展局

机构地址

威海市统一路420号

机构性质

机关

二、出让海域使用权基本情况

标的海域名称

威海市区2020013号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

标的海域所在地

威海市环翠区

用海性质

经营性

基本用途

渔业用海

用海方式

底播养殖用海

宗海面积

688.9908公顷

出让年限

10

标的海域坐标

①  122°11′02.860″N    37°45′03.940″E

②  122°13′41.390″N    37°44′22.700″E

③  122°13′41.390″N    37°45′20.290″E

④  122°11′02.860″N    37°46′01.520″E

标的海域简介和

重大事项披露

标的海域位于威海市环翠区北部海域,不存在权属纠纷。

出让行为批准单位

威海市人民政府

出让行为批准内容

威海市区2020001—2020025号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要求

挂牌价格

500元/公顷·年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按竞得价格计算海域使用金,第一次缴纳前5年的海域使用金;第六年的一季度,缴纳剩余5年的海域使用金。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该竞买人即为该宗海域使用权竞得人;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价起始价为挂牌价,竞价的增价幅度为15元/公顷•年或其整数倍。

出让其他条件

1.威海市区2020001—2020025号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出让公示费共计5万元,根据出让成交宗数平均分摊至每宗海域,由竞得人共同承担。

2.出让交易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3.挂牌公告期间,海域竞买人办理相关手续,有进一步勘察海域现场需要的,可按照公告载明详情自行勘察海域现场。

4.竞买结束后,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与出让机构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须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按竞得价格缴纳前5年的海域使用金并支付前期公示、出让交易相关费用,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享有竞得海域的使用权。竞得人按规定交纳海域使用金及交易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得人的保证金。逾期不交纳的,出让机构有权解除合同,重新以挂牌方式出让,原竞得人不得参加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未竞得者,在确定竞得人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5.竞得人拒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6.竞得人在使用海域过程中不得改变海域用途,不得超范围占用海域从事养殖生产;生产过程中应合理密植,避免养殖自身污染;切实保护海域生态环境,负责做好养殖区内海洋垃圾的收集处置;同时承诺在海域使用权到期后如政府需依法收回海域,保证自愿、自行无偿拆除相关养殖设施。

7.竞得人在使用海域过程中未按规定及时缴纳海域使用金的,出让机构报经市政府同意后依法收回其海域使用权,重新以挂牌方式出让,原海域使用权人不得参加竞买。原海域使用权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个人承担。

8.对竞买人以弄虚作假、串通压价等非法手段扰乱海域使用权出让活动的,出让机构可依法取消其竞买资格,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取得海域使用权的,威海市人民政府将依法收回注销。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

60万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前,以实际到账为准。

受让方资格要求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需提交银行资信证明,每宗提供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的银行资信证明。

同一竞买人竞买多宗海域项目的,资金证明根据竞买数量累加。资金证明须由同一商业金融机构在公告期内一次性开具。

四、其他信息

挂牌公告期

20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到期撤牌

联系人

赵经理

联系电话

0535-6886261/6885556

传真

0535-6886633

邮箱

zhaojie@ympre.com

交易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