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HYCR2020118 |
威海市区2020020号 |
500元/公顷·年 |
2020年10月12日至 2020年10月31日 |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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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威海市海洋发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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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址 |
威海市统一路4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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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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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让海域使用权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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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海域名称 |
威海市区2020020号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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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海域所在地 |
威海市环翠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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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海性质 |
经营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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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用途 |
渔业用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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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海方式 |
底播养殖用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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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海面积 |
688.4782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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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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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海域坐标 |
① 122°08′24.340″N 37°47′43.980″E ② 122°11′02.860″N 37°47′02.750″E ③ 122°11′02.860″N 37°48′00.330″E ④ 122°08′24.340″N 37°48′41.560″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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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海域简介和 重大事项披露 |
标的海域位于威海市环翠区北部海域,不存在权属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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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行为批准单位 |
威海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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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行为批准内容 |
威海市区2020001—2020025号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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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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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500元/公顷·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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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竞得价格计算海域使用金,第一次缴纳前5年的海域使用金;第六年的一季度,缴纳剩余5年的海域使用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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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该竞买人即为该宗海域使用权竞得人;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价起始价为挂牌价,竞价的增价幅度为15元/公顷•年或其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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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其他条件 |
1.威海市区2020001—2020025号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出让公示费共计5万元,根据出让成交宗数平均分摊至每宗海域,由竞得人共同承担。 2.出让交易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3.挂牌公告期间,海域竞买人办理相关手续,有进一步勘察海域现场需要的,可按照公告载明详情自行勘察海域现场。 4.竞买结束后,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与出让机构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须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按竞得价格缴纳前5年的海域使用金并支付前期公示、出让交易相关费用,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享有竞得海域的使用权。竞得人按规定交纳海域使用金及交易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得人的保证金。逾期不交纳的,出让机构有权解除合同,重新以挂牌方式出让,原竞得人不得参加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未竞得者,在确定竞得人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5.竞得人拒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6.竞得人在使用海域过程中不得改变海域用途,不得超范围占用海域从事养殖生产;生产过程中应合理密植,避免养殖自身污染;切实保护海域生态环境,负责做好养殖区内海洋垃圾的收集处置;同时承诺在海域使用权到期后如政府需依法收回海域,保证自愿、自行无偿拆除相关养殖设施。 7.竞得人在使用海域过程中未按规定及时缴纳海域使用金的,出让机构报经市政府同意后依法收回其海域使用权,重新以挂牌方式出让,原海域使用权人不得参加竞买。原海域使用权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个人承担。 8.对竞买人以弄虚作假、串通压价等非法手段扰乱海域使用权出让活动的,出让机构可依法取消其竞买资格,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取得海域使用权的,威海市人民政府将依法收回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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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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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交纳金额 |
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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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以实际到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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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要求 |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需提交银行资信证明,每宗提供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的银行资信证明。 同一竞买人竞买多宗海域项目的,资金证明根据竞买数量累加。资金证明须由同一商业金融机构在公告期内一次性开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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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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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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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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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赵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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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35-6886261/6885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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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535-6886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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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zhaojie@ympre.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