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HYCR2021001 | 威海市区2020026号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出让 | 300元/公顷·年 |
2021年2月8日至 2021年2月27日 |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 |||
机构名称 | 威海市海洋发展局 | ||
机构地址 | 威海市统一路420号 | ||
机构性质 | 机关 | ||
二、出让海域使用权基本情况 | |||
标的海域名称 | 威海市区2020026号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 | ||
标的海域所在地 | 威海市环翠区 | ||
用海性质 | 经营性 | ||
基本用途 | 渔业用海 | ||
用海方式 | 筏式养殖用海 | ||
宗海面积 | 612.9502公顷 | ||
出让年限 | 10年 | ||
标的海域坐标 |
① 121°58′30.000″E 37°35′21.360″N ② 121°59′37.000″E 37°35′21.360″N ③ 121°59′37.000″E 37°37′22.340″N ④ 121°58′30.000″E 37°37′22.340″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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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海域简介和 重大事项披露 |
该宗海域位于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北部,不存在权属纠纷。 | ||
出让行为批准单位 | 威海市人民政府 | ||
出让行为批准内容 | 威海市区2020026号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要求 | |||
挂牌价格 | 300元/公顷·年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竞得价格计算海域使用金,第一次缴纳前5年的海域使用金;第六年的一季度,缴纳剩余5年的海域使用金。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该竞买人即为该宗海域使用权竞得人;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价起始价为挂牌价,竞价的增价幅度为15元/公顷•年或其整数倍。 | ||
出让其他条件 |
1.出让交易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2.挂牌公告期间,海域竞买人办理相关手续,有进一步勘察海域现场需要的,可按照公告载明详情自行勘察海域现场。 3.竞买结束后,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与出让机构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须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按竞得价格缴纳前5年的海域使用金并支付出让交易相关费用,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享有竞得海域的使用权。竞得人按规定交纳海域使用金及交易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得人的保证金。逾期不交纳的,出让机构有权解除合同,重新以挂牌方式出让,原竞得人不得参加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未竞得者,在确定竞得人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4.竞得人拒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5.竞得人在使用海域过程中不得改变海域用途,不得超范围占用海域从事养殖生产;生产过程中应合理密植,避免养殖自身污染;切实保护海域生态环境,负责做好养殖区内海洋垃圾的收集处置;同时承诺在海域使用权到期后如政府需依法收回海域,保证自愿、自行无偿拆除相关养殖设施。 6.竞得人在使用海域过程中未按规定及时缴纳海域使用金的,出让机构报经市政府同意后依法收回其海域使用权,重新以挂牌方式出让,原海域使用权人不得参加竞买。原海域使用权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个人承担。 7.对竞买人以弄虚作假、串通压价等非法手段扰乱海域使用权出让活动的,出让机构可依法取消其竞买资格,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取得海域使用权的,威海市人民政府将依法收回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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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交纳金额 | 60万元 |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以实际到账为准。 | ||
受让方资格要求 |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需提供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银行资信证明。 3.竞买人应具有(或租赁)符合《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海岸带综合整治修复实施方案的通知》(威政办字〔2019〕70号)要求的陆域作业场所,该场所不得在影视城以东海岸、且应具有合法产权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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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20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
联系人 | 赵经理 | ||
联系电话 | 0535-6886261/6885556 | ||
传真 | 0535-6886633 | ||
邮箱 | zhaojie@ympre.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