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告
海阳市202102号海域使用权出让项目挂牌公告
  • 项目简介
  • 交易规则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挂牌价格

挂牌时间

HYCR2021067

海阳市202102号

海域使用权出让

600/公顷·年

2021年11月10日至

2021年11月29日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

海阳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机构地址

海阳市海园路76号

机构性质

机关

二、出让海域使用权基本情况

标的海域名称

海阳市202102号海域使用权

标的海域所在地

海阳市

用海性质

经营性

基本用途

渔业用海

用海方式

开放式养殖用海

宗海面积

168.8828公顷

出让年限

5年

标的海域坐标

1    121°11′11.282″E    36°30′16.679″N

2    121°11′41.963″E    36°30′16.748″N

3    121°11′41.741″E    36°31′28.511″N

4    121°11′11.039″E    36°31′28.401″N

标的海域简介和

重大事项披露

标的海域位于土埠岛东南11.5km处海域,为出让独立单元,不存在权属纠纷。

出让行为批准单位

海阳市人民政府

出让行为批准内容

海阳市202101号—202109号海域使用权出让方案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要求

挂牌价格

600/公顷·年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出让年限内的全部海域使用金由竞得人一次性付清。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该竞买人即为该宗海域使用权竞得人;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价起始价为挂牌价,竞价加价幅度为15元/公顷·年或其整数倍。

出让其他条件

1.竞得人须承担如下出让交易相关费用:

1)交易服务费用

竞得人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海洋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向交易机构交纳交易服务费用。

2)出让前期工作费用

报纸公示费:海阳市202101号—202109号海域使用权出让报纸公示费共2400元,根据出让成交宗数平均分摊至每宗海域;

海域使用论证费:5万元/宗;

海域使用权评估费:2560元/宗。

2.竞得人确定后,竞得人与出让方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及《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须在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期限内,提交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取得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核准文件后,按照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一次性缴清全部出让年限5年的海域使用金。竞得人持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海域使用金缴纳凭证、海域使用权登记申请表、宗海图等相关材料,到出让机构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手续后,携相关手续到海阳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上述事项办理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竞得人拒不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出让交易相关费用、未提交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缴纳海域使用金,或不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手续的,出让机构有权取消受让资格或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项目出让交易相关费用后上缴财政。

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获核准的,取消出让成交结果,扣除项目出让交易相关费用后退还竞得人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未按规定及时缴纳海域使用金的,出让机构有权解除合同,重新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原竞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竞得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竞得人在使用海域过程中不得改变海域用途。

5.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竞得人在使用海域过程中不得养殖紫菜。

6.竞买人以弄虚作假、串通压价等非法手段扰乱海域使用权出让活动,经查属实的,出让机构可依法取消其竞买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法由责任人赔偿。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

30万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前,以实际到账为准。

受让方资格要求

1.竞买人必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报名参与。

3.海阳市202101号—202109号海域使用权同时挂牌出让,每个竞买人只能竞买其中1宗海域使用权。

四、其他信息

挂牌公告期

20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到期撤牌

联系人

赵经理

联系电话

0535-6886261/6885556

传真

0535-6886633

邮箱

zhaojie@ympre.com


 

交易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