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HYCR2022049 | 海阳市2022年度第2批04号海域使用权出让 | 600元/公顷·年 |
2022年9月27日至 2022年10月16日 |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 |||
机构名称 | 海阳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 ||
机构地址 | 海阳市北京路81号(海阳市毛衫产业园综合楼十六楼) | ||
机构性质 | 机关 | ||
二、出让海域使用权基本情况 | |||
标的海域名称 | 海阳市2022年度第2批04号海域使用权 | ||
标的海域所在地 | 海阳市 | ||
用海性质 | 经营性 | ||
基本用途 | 渔业用海 | ||
用海方式 | 开放式养殖 | ||
宗海面积 | 198.6072公顷 | ||
出让年限 | 5年 | ||
标的海域坐标 |
1 36°36′06.949″N 121°19′59.414″E 2 36°36′06.994″N 121°20′32.755″E 3 36°37′24.946″N 121°20′32.597″E 4 36°37′24.901″N 121°19′59.417″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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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海域简介和 重大事项披露 |
标的海域位于海阳市核电区东南海域9.3km处,为出让独立单元,不存在权属纠纷。 | ||
出让行为批准单位 | 海阳市人民政府 | ||
出让行为批准内容 | 海阳市2022年度第2批01号至07号海域使用权出让方案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要求 | |||
挂牌价格 | 600元/公顷·年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竞得人须按照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一次性缴清全部出让年限5年的海域使用金。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每宗海域使用权出让项目通过网络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价起始价为挂牌价,竞价加价幅度为15元/公顷·年或其整数倍。 产权交易机构按照该批项目序号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组织项目网络竞价活动,竞买人以最高报价成功竞得其中任意一宗项目后,自动失去参与该批中排序在后竞价项目的竞买资格。 若出现公告期间项目无人报名或竞价活动中无人出价的情形,则该项目不成交,交易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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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其他条件 |
1.竞得人须承担如下出让交易相关费用: (1)交易服务费用 竞得人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海洋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交易服务费用。 (2)出让前期工作费用 出让前期工作费用由竞得人按照出让公示费280元/宗、海域使用论证费5万元/宗、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费2560元/宗的标准承担。 2.竞得人确定后,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出让机构与竞得人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及《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须按照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一次性缴清全部出让年限5年的海域使用金。竞得人持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海域使用金缴纳凭证、海域使用权登记申请表、宗海图等相关材料,到出让机构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手续后,携相关手续到海阳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此外,竞得人须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办理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具体由竞得人与海阳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系办理。 上述事项办理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竞得人拒不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出让交易相关费用、未缴纳海域使用金,或不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手续的,出让机构有权取消受让资格或解除合同,重新组织出让活动,原竞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项目出让交易相关费用后上缴财政,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竞得人在使用海域过程中不得改变海域用途。 4.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竞得人在使用海域过程中不得养殖紫菜。 5.竞买人以弄虚作假、串通压价等非法手段扰乱海域使用权出让活动,经查属实的,出让机构可依法取消其竞买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法由责任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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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交纳金额 | 20万元 |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以实际到账为准。 | ||
受让方资格要求 |
1.竞买人必须是依法在海阳市设立登记的公司(含分公司),且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海阳市2022年度第2批01号至07号海域使用权同时挂牌出让。凡是在公告期内向海交中心提出竞买申请、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并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竞买人均有资格参与全部项目的竞买,但只能竞得该批项目中的1宗海域使用权。竞买人以最高报价成功竞得其中任意一宗项目后,自动失去参与该批中排序在后竞价项目的竞买资格。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有关公司不得同时报名参与同一批项目的竞买(以市场监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出具的公司档案查询材料和公司提供的相关人员身份证为判断依据): (1)存在股权(产权)等出资关系的; (2)有共同股东或出资人的;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董事、监事为相同人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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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20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
联系人 | 赵经理 | ||
联系电话 | 0535-6886261/6885556 | ||
客服微信 | 13280902301 | ||
邮箱 | zhaojie@ympre.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