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HYCR2022007 | 东营市垦利区2021007 号海域使用权出让 | 1395元/公顷·年 | 2022年2月16日至 2022年3月7日 |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 |||
机构名称 | 东营市垦利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 ||
机构地址 |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行政办公新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办公大楼 | ||
机构性质 | 机关 | ||
二、出让海域使用权基本情况 | |||
标的海域名称 | 东营市垦利区2021007号海域使用权 | ||
标的海域所在地 | 东营市垦利区 | ||
用海性质 | 经营性 | ||
基本用途 | 渔业用海 | ||
用海方式 | 开放式养殖 | ||
宗海面积 | 114.8079公顷 | ||
出让年限 | 3年 | ||
标的海域坐标 | 1 118°56′35.4000"E 37°32′21.1200"N 2 118°57′34.2600"E 37°32′21.1200"N 3 118°57′34.3200"E 37°31′50.3300"N 4 118°56′55.5800"E 37°32′00.0000"N 5 118°56′27.3600"E 37°32′00.0000"N | ||
标的海域简介和 重大事项披露 | 标的海域位于东营市垦利区莱州湾农渔业区,为出让独立单元,不存在权属纠纷。 | ||
出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 | ||
出让行为批准内容 | 东营市垦利区2021001号—2021013号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要求 | |||
挂牌价格 | 1395元/公顷·年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海域使用金按照成交价格逐年缴纳。竞得人在使用海域过程中,每年度根据出让方要求及时缴纳本年度海域使用金。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该竞买人即为该宗海域使用权竞得人;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价起始价为挂牌价,竞价加价幅度为15元/公顷·年或其整数倍。 | ||
出让其他条件 | 1.竞得人须承担如下出让交易相关费用: (1)交易服务费用 竞得人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海洋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向交易机构交纳交易服务费用。出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2)出让前期工作费用 东营市垦利区2021001号—2021013号海域使用论证费共20万元、海域使用权价值评估费共18万元,由竞得人共同承担,根据出让成交宗数平均分摊至每宗海域。 2.竞得人确定后,竞得人与出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须按照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缴纳第一年度的海域使用金。竞得人持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海域使用金缴纳凭证、海域使用权登记申请表、宗海图等相关材料,到出让机构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手续后,携相关手续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上述事项办理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竞得人拒不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出让交易相关费用、未缴纳海域使用金,或不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手续的,出让机构有权取消受让资格或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项目出让交易相关费用后上缴财政。 3.未按规定及时缴纳海域使用金的,出让机构报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依法收回其海域使用权,重新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原海域使用权人不得参加竞买。原海域使用权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在海域使用权人使用海域过程中,遇国家和省、市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发生调整,调整后的标准高于成交价的,自调整次年起,竞得人按调整后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重新计算和缴纳。 5.竞得人在使用海域过程中不得改变海域用途。 6.竞买方以弄虚作假、串通压价等非法手段扰乱海域使用权出让活动,经查属实的,出让机构可依法取消其竞买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法由责任人赔偿。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交纳金额 | 50万元 |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以实际到账为准。 | ||
受让方资格要求 | 1.竞买人必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涉嫌违法用海的和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报名参与。 3.法人单位须在出让公告发布日(不含当日)前注册资本(金)、开办资金或出资额达到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以提交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载明的内容为准)。 4.每宗海域项目竞买人须提供商业金融机构300万元及以上(含300万元)的资金证明。同一竞买人竞买多宗海域项目的,资金证明根据竞买数量累加。资金证明须由同一商业金融机构在公告期内一次性开具。 | ||
四、其他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20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
联系人 | 赵经理 | ||
联系电话 | 0535-6886261/6885556 | ||
传真 | 0535-6886633 | ||
邮箱 | zhaojie@ympre.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