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ZCZR2021001 | 烟台市国泰投资有限公司所属荣成市宁津街道办事处后海崖村海参养殖池海域使用权及全部附属设施 | 103.12384万元 | 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15日 | ||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 |||||
名 称 | 烟台市国泰投资有限公司 | ||||
住 址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通路41号 | ||||
机构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名称 | 烟台市国泰投资有限公司所属荣成市宁津街道办事处后海崖村海参养殖池海域使用权及全部附属设施 | ||||
所在地 | 荣成市宁津街道办事处后海崖村(镆铘岛) | ||||
标的明细 | 编号 | 名称 | 权属证号 | ||
1 | 海参养殖池、海域使用权、无证房、设备及物资 | — | |||
标的简介和 重大事项披露 |
1.转让标的中的“海域使用权”无相应不动产权证书(海域使用权证书),实际为海参养殖池所占用的海区潮间带区域承包权。 2.海参养殖池约983.22立方米,含毛石及围墙等构筑物;海域使用权1宗,共35亩,性质为海水养殖,终止日期为2035年12月31日;无证房产3处,砖混结构,建筑面积合计203.40平方米,均为平房,均未装修,整体成新状况一般,维护保养情况一般;设备及物资18项,购置时间较早,已基本为报废资产。详见评估报告山乾评咨字(2020)第013号。 3.标的目前处于出租状态,承租人书面声明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4.海参养殖池转让、海区潮间带区域转包已取得荣成市宁津街道办事处后海崖村书面同意。承包期满或中止经营时,海参养殖池及附属固定设施不得损坏,归荣成市宁津街道办事处后海崖村管理使用。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评估报告山乾评咨字(2020)第0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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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产评估情况 | |||||
评估机构 | 山东乾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0年5月27日 | ||||
评估价值 | 103.12384万元 | ||||
备案单位 | 烟台工业商贸国有控股有限公司 | ||||
四、转让行为批准 | |||||
批准单位 | 烟台工业商贸国有控股有限公司 | ||||
批准内容 | 同意烟台市国泰投资有限公司按不低于评估价格1,031,238.40元处置荣成镆铘岛后海崖村海参养殖池以及海参池所拥有的海域使用权、附属设施。 | ||||
五、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要求 | |||||
挂牌价格 | 103.12384万元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交易价款。 | ||||
交易方式 | 挂牌公告期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组织交易,该意向受让方即为受让方;若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竞价起始价为挂牌价,竞价的增价幅度为0.1万元或其整数倍。 | ||||
转让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挂牌公告特别是公告中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的全部内容,且已对标的进行过全面的尽职调查,充分了解并能够完全自行承担受让该标的所产生的一切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所支付的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但仍保留保证金作用。 3.自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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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交纳金额 | 10万元 |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以实际到账为准。 | ||||
意向受让方 资格要求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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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
联系人 | 赵经理 | ||||
联系电话 | 0535-6886261/6885556 | ||||
传真 | 0535-6886633 | ||||
邮箱 | zhaojie@ympre.com |